天津政务网
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
各区医保局、人社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管理,结合我市实际,经研究论证,现公布心脏植入式装置适配费等3项医疗服务项目和心室辅助装置类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公布心脏植入式装置适配费等3项医疗服务项目和心室辅助装置类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,具体内容见附件。项目所标注价格为医保基金最高支付标准,收费价格超过最高支付标准的部分,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;低于最高支付标准的,按实际价格进行医保结算。
二、调整《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暨服务设施标准》和《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 (2025年) 》,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标准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。
三、各单位要落实责任,确保政策平稳实施,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,跟踪政策实施效果。
本通知自2025年11月20日执行。
附件:1.心脏植入式装置适配费等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表
2.心室辅助装置类医用耗材医保最高支付标准
暗网禁区 市人社局
2025年11月13日